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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东一地住建局官宣:纳入诚信管理方可承接本地消防检测业务!

发布日期:2023-02-02 14:18:54   浏览量:3043

广东一地住建局官宣:纳入诚信管理方可承接本地湖北消防检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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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30号)和《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明确在我市从业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技术服务机构应纳入我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业条件
从事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其从业条件应满足《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有关规定,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录入。
二、诚信管理
1、在我市从事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督和诚信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74.213/GDCredit/Default.aspx)进行登记录入。
2、建立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诚信考评机制,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技术服务机构适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制定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诚信加分标准和扣分标准,初始诚信分值为100分。
三、实施时间及监管要求
1、2023年5月1日起,符合相应从业条件且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管理和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可在我市承接相应湖北消防检测业务
2、在清远市从业的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技术服务机构抓紧完善从业条件和诚信管理的相关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抓好督促落实。
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加强监管。协同相关部门对存在不具备从业条件或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协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处。对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罚直至清出工程检测市场。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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